00338 20090315 Mind boggling free throw (2)
讀報紙學英文
罰球知多少?(續)
上回談到籃球的整體罰球命中率,大學男子停留在69%,職業男籃則在75%上下,不可思議地50年不變。
研究運動統計學的專家,認為各項運動成績的提高有賴體能、技術、教練、和器材四大因素,但罰球的好壞與體能、技術、器材都無關,那就只剩「教練」一項變數了。
其實所謂「教練」 (Coaching)並非單指教練其「人」,係包括了「教」、「練」及「戰術」而言。教練對督促球員罰球各有一套嚴厲的辦法,有每罰不中一球,便罰跑球場一圈的,有規定每次練球必須罰進10次才得離去的。
記得費區 (Bill Fitch) 任火箭隊教練時,規定練習時每人必須連中5球才行,那些打後衛專司中、遠距離投射的球員,當家常便飯,唰唰一陣,不到5分鐘便解決問題離場,可苦了歐拉諸旺這非洲天王中鋒,罰球是他最弱的一環,球賽時對手針對這點便故意犯他的規,因此練罰球成了他必要的苦差事。
按說,站在15呎線上,無人阻擋的罰球,長久練習下來,沒有不進步的道理,最明顯的例子綽號「郵差」馬龍 (Karl Malone) 。1985-86他進入NBA的第一年罰球率僅48%,第二年便進步到59%。他的球路強悍,專在籃下禁區旱地拔蔥跳起上籃,極易造成防守者犯規,如果他罰球命中率不到6成,對方可能故意犯規,搏他兩罰進一,只得1分,甚至兩罰均不中便賺到了。
他認清自己的弱點,下決心苦練罰球,命中率逐年提高,98-99年高達8成,再也沒有人敢故意犯他規了。尤其他一站上罰球線,口中唸唸有詞,花很長久時間才把球投出去,最為特出,第二球也如法炮製,許多球員抱怨他耗時過久,影響大家對搶球的期待,又涼了球迷的熱情,籃協因此特別訂出第二個罰球必須在若干秒鐘內投出,否則算違例。至於他每次唸叨些什麼,始終沒有人弄清楚。
罰球最令大歐尼爾 (Shaquille O’Neal) 頭痛,算是他的罩門剋星,罰球率始終在5成左右,甚至低到42%,許多人提供各種偏方,都沒能使他進步。
聽籃球廣播時常會聽見 When the game is on the line… 意指:比賽進行得難分難解、比數相當接近之意。The game was decided on the line. 此處 on the line 係指罰球線。有時球賽進行到尾聲,罰球者承受的壓力很大,1、2球不進很可能就改變了結局。
記得火箭隊獲得1994-95第二次總冠軍那年,與當時由大歐及「一分錢」哈德威 (Penny Hardaway)領軍新興的奧蘭多魔術隊爭冠亞軍。第一場在奧蘭多比賽,只剩20來秒鐘時魔術領先3分,火箭隊不得不犯魔術隊射籃後衛安德生 (Nick Anderson) 的規,安德生應該十拿九穩的,不料兩罰都不中,火箭進攻仍空手而回,安德生又被犯規,再獲罰兩球機會,誰也想不到,匡噹、匡噹兩下,仍然落空,這一回火箭後衛史密斯 (Kenny Smith) 把握最後機會一記3分球扯平,延長賽火箭隊如獲重生一鼓作氣贏得勝利。
有球評認為此戰把魔術隊士氣打垮,白白讓火箭四連勝再登冠軍寶座。安德生如果在4次機會中進得一球,火箭隊就得認輸,該年冠軍誰屬就說不定了。
從此Anderson 在NBA背負了一個「Nick the Brick (磚頭尼克) 」的綽號,Nick 和 Brick 諧音,罰球碰壁的糟糕名聲,不脛而走。